每年的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,在这一天,我们都大力强调:要培养对环境的责任。因为对环境负责就是对人类负责。
记得有一年,一位高三年级的同学,毕业填报志愿时不慎损坏了班内的窗玻璃,她主动找到学校老师,在其他人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要求赔偿。
一位普通的同学,在误损公物之后,主动承担责任,看来事小,但自我约束觉悟之高实在令人感到敬佩,特别是她“做错了事就要负责到底”的责任感,应当是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的。
现实生活中,每个人难免都犯一点这样或那样的错误,有的错误发生时有人在场,有的错误发生时或许没有人知道,前后的环境不同,相比认识错误的程度就不同。这位同学在犯错误后,主动负责并赔偿。我以为,首先她的心灵是高尚的,有敢于承担责任的勇气,体现了良好的诚实守信的公民道德意识;其二,她“做错了事就该负责到底”,不认为是给自己找麻烦,反而积极寻找管理单位。她的行动无疑是一种良好的道德修养;第三,她的主动负责,也正是我们这个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体现。它说明,犯错误与改正错误并没有矛盾,这种主动对于今天我们不断强调精神文明建设,不失为一个活教材。
纵观我们周围,其实也不乏一些人犯了错误后,并不是主动地承担责任,反而推三推四,想方设法逃避,甚至百般抵赖。即使有的人犯了很小的错误,也不愿主动承认,这种人认为如果自己做错了事,别人不知道的话,也就没什么责任可负。说白了,这种人就是缺乏做人的基本责任心。这样的人在我们中间是占有一定比例的。没有责任心如果体现在同学们身上,就会产生这样的后果:考试作弊、随意迟到旷课、不遵守规则;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、只见荣誉不见工作,等等。这些失去责任心的行为,会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。
责任心是我们这个社会为人处事的基本要求。古人把“知耻近乎勇”视为美德,清人王永彬在《围炉夜话》中也说:“人之足传,在有德不在有位;世所相信,在能行不在能言”,也说明做人要有良好的道德约束和责任心。
应当说,责任心可以养德,责任心更可以树德。责任心一旦成为一种群体行为,形成气候,其含义就不仅仅是责任二字本身,它会形成一种社会精神。责任心代表的是理性,是积极的精神。成都刘女士主动报警赔偿的责任心,便是这种积极精神的体现。作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一分子,责任心要靠我们每个人去实践,要变成每个公民的自觉行为,这对国家的发展和个人的修养都是弥足珍贵的。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吧!当每一个人都能由衷地说出:“我有责任心”这句话时,那将是最自信、最有能力的宣言,是个体在经过了艰苦体验得来的无价之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