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界著名短篇小说契诃夫曾说过:“一个人只有身上的一切——他的容貌,他的衣服,他的灵魂和他的思想——全是美的,才能算作完善。”在应试作文中,除了注意书写的整洁、美观,注意具有充沛的感情外,还必须注意文章的思想美,因为它更能强烈地激发起阅卷人的美感。
文章的思想,集中体现在写作的意旨上,即文章所表达的思想、观点、主张等。明代王夫之指出:“意犹帅也。”文章的一切都是为“意”服务的。没有“意”,便无文章,“意胜则文胜”讲的就是这个道理。《考试说明》的“基础等级”共有六项要求,其中第①和④两项都对“意”作了具体要求,而“发展等级”四项中亦有两项涉及到“意”。可见“意”的重要性。那么,在应试写作中究竟应该确立什么样的意才能引起阅卷者的喜爱呢?
首先,这个“意”应该是正确的。所谓正确有两个含义:一是自身没有错误,符合马列主义观点,符合党的现行的各项方针政策,符合时代精神,符合民族传统美德。二是合乎试题要求,不偏题,不离题,不走题。这样既可以保证文章不失误,又可与阅卷人的大脑模板相匹配,站在“保本”角度来看,这不失为一种稳健的策略。
近几年高考话题作文的出现,体现了“开放性、灵活性”的特点,审题立意方面降低了难度,给了考生施展文才的广阔天地,有些考生乃至语文老师,认为“立意”不成问题,不做这方面的训练了,我认为这种认识是极其错误的。纵观近几年的高考作文试题,对“立意”方面的口子越收越紧,限制性越来越加大。如果说“答案是丰富多彩的”和“诚信”对“立意”的要求不大,限制性不强的话,到2002年的“心灵的选择”就开始有了一定的限制,“心灵的选择”必须扣住“心灵”,应写出心灵经受的挣扎与搏斗,这个过程应是具体的,没有这个过程属于跑题。而今年话题作文的限制性超过了历年的命题。很多考生不认真审题立意,看到“感情”二字,动笔就写,写出了“感情冲动、感情用事、感情波动”等泛感情的事情;还有的考生看到了“感情”,也看到了“认知”,写出了“感情与理智”、“情感与判断”等不涉及“亲疏关系”导致“认知差异”内容的文章,这都不够合题意,立意上的偏颇,文章的赋分可想而知了,今年高考作文的平均分较前几年偏低,很大程度上是“立意”在作怪。
其次,文章的意旨应该是鲜明的。考场作文的意旨要让阅卷人看得见,摸得着。意旨犹如作文中的太阳,太阳一出,光茫四射,整篇文章顿时生辉。反之,文章的意旨藏在字句中,不鲜明,不突出,犹如“浓云蔽日”,阅卷人看了半天还是“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”,如坠雾里云中,这样势必会引起阅卷者的厌烦感。因此,考场作文的意旨应该在比较明显的位置突出出来,一目了然,让阅卷人知道你赞成什么,反对什么,如果文章的太阳藏在云层中,无论如何,也要把它托起来。
高考是一个激烈竞争的战场,全区乃至全国的考生同写一个题目,如果仅仅满足于立意正确和鲜明,“人云亦云论短长”,势必会使自己的文章“泯然众人矣”。因此,强调立意正确的同时,还要考虑立意的新颖。
著名戏剧理论家李渔讲得好:“人惟求旧,物惟求新;新也者,天下事物之美称也。而文章一道,较之他物,尤加倍焉。”可见,新是文章的生命,新是美的灵魂,只有新异刺激的出现,才能在人们的大脑皮层产生出强烈的兴奋,吸引人的注意。在生活中,人们之所以特别留意陌生人,新产品、新装束、新鲜事,其原因就在于它的新颖、奇特。立意也是这样,考生在应试中立意新颖、独特,文章才会引起注意,阅卷者才会为之喜悦、亢奋,从而产生魅力效应;否则,炒冷饭,例证“大路货”,千篇一律,司空见惯,文章不仅不会引人注意,反而只会起催眠作用,更无魅力可言,因此,考生要使文章产生“使人喜”的魅力,要在立意正确的基础上,去创造出新意来。创造新意并不等于“冒天下大不韪”,偏离题意另起炉灶,所以在这方面一定要慎之又慎,如果实在没有什么新意,宁可按部就班,人云亦云。
立意的正确、鲜明、新颖,是写作中要特别注意的三个方面,尤以“正确”为最。从话题作文发展的趋向来看,命题人肯定会在“立意”方面给考生设置一些障碍,所以,语文教师一定要在这方面多作一些训练,不要掉以轻心,任其自流,我想,只要我们做了工作,一定会在这方面立于不败之地。